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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的关系级评审规则
日期:2017-11-20 22:13
的,不提交评审。
第四章 评审论证
第二十三条(评审流程)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候选组织和个人,由评审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委托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论证,包括材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等环节。
第二十四条(评审内容)评审内容以《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规定为主要依据,分别对候选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关键指标和否决事项进行评审。
第二十五条(组织评审内容)候选组织评审包括三个方面:基本情况评审,包括质量、技术、品牌、效益四个方面;关键指标评审,包括产品质量合格率、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和科技奖励、主导品牌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顾客满意度等;否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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