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的关系级评审规则
日期:2017-11-20 22:13
委员会对评选活动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向评审表彰委员会报告。对在评选活动中违反评审规则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情况建议有关方面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监督机制) 评选委员会应当定期向监督委员会报告有关中国质量奖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的工作情况。必要时,监督委员会可以要求进行专题汇报。
第四十七条(举报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中国质量奖的评审和异议处理中存在问题,可以向评审表彰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和投诉。由评审表彰委员会秘书处根据举报和投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十八条(信誉管理) 中国质量奖实行评审信誉机制。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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