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的关系级评审规则
日期:2017-11-20 22:13
自身独立性的能力。
(六)认真履行评审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公正严明。
第十一条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由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系统的质量奖评审专业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确认为质量奖评审人员,并由中国质协颁发证书。对取得资格的评审人员,要根据质量奖评审标准与实践的发展不断地进行再培训。
第五章 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经全国质量奖工作委员会建议,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自2013年起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标准吸收和借鉴了国外质量奖评价标准,注重组织从领导作用、战略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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