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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鉴定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日期:2017-12-09 20:08
形式瑕疵为由不采信检验报告,但笔者认为存在形式瑕疵的质量检验报告会严重影响行政执法公权力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应当要完善。除上述现有的内容外,还要应当包括下列附件:1.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鉴定资格证明材料;2.采用检验依据的说明;3.质量检验过程的说明;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5.对鉴定结论客观性的承诺和对不实鉴定结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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