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鉴定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日期:2017-12-09 20:08
当时行政执法部门是严格按照抽样技术规范执行的,鉴于无书面记录证实,也比较难回答第三个问题。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鉴于行政执法部门无法在法庭上证明当时抽样程序的合法性,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抽样单》和《现场检查笔录》是记录抽样程序的最好书面材料,必须全面和详细记录整个抽样的实施过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抽样主体、抽样人员、依据的技术规范、抽样日期、抽样地点、产品规格型号、抽样基数、封样数量、样品的封存形式等。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抽样机构和抽样人员,在行政执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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