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鉴定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日期:2017-12-09 20:08
该检验报告。行政诉讼开庭前,法庭都要明示法官和书记员的姓名,询问原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在得到不申请回避回答后才开庭审理案件。这两者道理是一样的。
三是慎重选择质量检验标准。
被抽检的产品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当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检验。无论该产品明示何种生产标准,只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就是不合格,依法应当处罚。
对其他没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应当按产品包装或说明书明示的标准进行检验。但有一个细节必须注意,该类产品检验标准具有不确定性,买卖合同约定或样品实物也可能作为检验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都规定,对非国家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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