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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
日期:2018-01-02 21:37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得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六、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七、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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