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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日期:2019-08-10 17:50
2质量事故:指已发生批量大、影响范围大、损失金额高的质量不良,包括外部客户投诉、批量不良等。
3.3质量事故级别: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指情节轻微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一般事故:指情节轻微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以上且在5000元以下的。
重大事故:指情节较重,造成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且在10000元以下的。
特大事故: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
4职责
4.1问题反馈人员:负责质量问题的反馈、提报工作
4.2质管部:负责质量问题的登记、核实、开具奖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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